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第五期研究生重点课程、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第六期教学案例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对第五期研究生重点课程、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第六期教学案例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本次结题验收的范围为第五期研究生重点课程、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第六期教学案例项目(名单详见附件)。
二、结题验收程序
学院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督导,及时通知相关项目主持人认真做好项目结题验收准备工作,确保工作按时完成。程序如下:
1.项目主持人提交结题验收申请及有关材料。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结题的项目进行评审。
3.研究生院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结题验收结论并公布。
三、结题验收结论
结题验收结论分通过和不通过。根据文件规定,对未能按要求完成的项目,学校将终止资助并追回剩余的项目经费。
四、结题材料要求
1.申报结题验收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1)重点课程、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编写好的教学案例。
(2)其他支撑材料:反映该项目研究成果的各类材料,如人才培养方案、教材、实验指导或实践报告、教学软件、论文、专著、电子课件、获奖证书等。
2.所有的研究生重点课程立项项目必须提供在浙江师范大学教学综合平台(泛雅平台http://zjnu.fy.chaoxing.com/portal)上建设课程教学资源的相关材料,作为结题的必要依据。
3. 教学案例必须按要求的格式与规范来撰写。
4.请于2018年1月15日前将结题材料一式五份(其中支撑材料为一式一份)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发送至pyb@zjnu.cn。
附件:
1.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第五期研究生重点课程、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第六期教学案例项目结题验收名单.xls
2.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重点课程项目结题申请表.doc
3.附件3: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申请表.docx
2017年12月28日